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tyc1286太阳成集团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近年来,粘贴式外墙保温由于各种原因,脱落、空鼓、开裂、渗漏现象频发,直接危害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提高工程质量和节能水平,实现建筑外保温与建筑同寿命。我厅印发了《关于在我区推广应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通知》(新建科〔2020〕4号)。经调研,目前各地外墙外保温形式仍以粘贴式为主,存在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以下简称“一体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强调如下:
一、严格推行一体化技术
从2021年1月1日起,新建民用建筑当采用框架结构、框剪结构和剪力墙结构时,外围护墙体应采用一体化技术,外墙外保温禁止使用胶粘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施工工艺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装饰复合板除外)保温装饰复合板需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加强责任落实
建设单位在方案设计、招标文件、委托设计合同中应载明“一体化技术”的设计要求,按“一体化技术”相应标准和规范委托设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专篇中应明确“一体化技术”的各项性能指标,施工图应有节点构造详图。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强对建筑保温与结构之间构造措施的审查,确保外墙保温符合节能标准和安全要求。施工和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和监理。“一体化技术”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并承担相关质量责任。
三、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工程项目设计、审图、施工及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一体化技术”纳入建筑节能审查范畴一并审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一体化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形成闭合管理。
四、鼓励一体化技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各地要根据一体化技术发展趋势,按照“合理布局、优化发展”的原则,引导和鼓励生产企业研发、引进一批符合我区“一体化技术”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确保“一体化技术”产品质量和市场供应。
五、加强宣传引导和技术培训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一体化技术”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宣贯培训、观摩、发放资料等形式,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提高从业人员应用能力和水平。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15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